13302888998

律师简介更多>>

  郭伟球,男,1976年8月出生,东北财经大学法学学士,从事法律工作逾十年,现系广东志信律师事务所律师,高级合伙人,资深律师。   郭伟球律师在台山市地区具有良好的职业信誉。执业以来,共代理各种诉讼、非讼案件愈1000件。其中重大案件有:代理台山市机械厂的诉讼、非讼重组法律工作;代理台山市电热器具...【详细介绍】

您的位置:台山律师网 > 民事纠纷 > 正文

民事纠纷处理程序有哪些

来源:台山律师网  作者:台山市律师  时间:2014-09-03

  租房引起的民事纠纷:

  2006年9月27日,约好房东退押金,但房东说没有钱,并且态度恶劣,用手指直点我女朋友,我女朋友用用把他拨开,但房东行为更为恶劣,用手直打我女朋友的头,之后他跟他一起住的同事打电话给我,我过去,看到女朋友差点晕的样子,就过去房东那里问,到底谁打她成这样的,这时我手指着房东,房东误以为我要打他,他就抱着我的脚,而房东他爸也过来,抱着我的手,这时我就挣扎,在这过程中,大家都有皮外伤

  后来报警了,双方都经过法医鉴定都是轻微伤(我跟我女朋友都是轻微伤,房东自己一个也是轻微伤)

  现在已经经过几个月了,事情还没有解决,房东那里还先发制人,要求我们赔偿(10月份要求赔偿3万,11月份要求赔偿1万),说他下身给我踢到,但是法医鉴定里只是说是轻微伤。

  第一次调解是在事情发生的第3天,派出所叫双方都拿着法医鉴定过去。但是房东没有来。

  第二次调解是在11月18号,但是不仅对方没有来,连约我们的派出所人都不在。但之后打电话去,派出所的人说他没有约对方来,只是单方调解。

  请问下,

  1、民事纠纷有没有有效期?

  2、是不是派出所经过两次调解了,没有权再过问此事?

  3、派出所很明显是有包庇行为,我凭什么证据可以告派出所的人?

  4、如果派出所的人再打电话来,我是否可以不去,不理会了?

  1、人身伤害时效1年,自发生日起算。

  2、派出所调解如果不成功,需要至法院起诉。

  3、派出所的行为没有效力,不会对你的案件实质产生影响,伤害需要轻伤以上才构成犯罪,本案是民事纠纷。

  4、可以不理会。

  你的这个案件,就是一起民事纠纷,建议起诉法院,要求退还押金。

  你需要准备的材料是:

  1、你的身份证。

  2、对方的身份证或者公安局出具的户籍证明。

  3、租赁合同。

  4、押金收条。

  5、起诉书。

恩施市谭绍杨律师网

QQ在线

在线咨询

13302888998

添加微信

郭伟球律师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